为承接小区消防维保工程!贵阳一男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一审获刑

       日前,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对一例关于伪造公章的案件进行了判决。

       2024年4月26日,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云岩大队接到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反映:称小区业主方某拿着盖有“贵阳市云岩区消防救援大队”印章的介绍信来承接小区消防维保工程。由于消防部门并无此项职能,物业公司遂向云岩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核实。了解到该情况后,云岩大队监督员立即展开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4月28日,根据调查情况,云岩大队向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报案,公安机关在核实情况后随即以“方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立案调查,并对涉事印章进行鉴定。经鉴定该印章与云岩区消防救援大队印章,不属同一印章。方某也对其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供认不讳。

       5月1日,方某因涉嫌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刑事拘留。7月4日,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方某提起公诉。7月31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判定:被告人方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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