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罪!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建新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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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新 (资料图)

       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公众号“贵州检察”消息: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建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建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刘建新生于1966年4月,籍贯贵州镇远。1985年7月结束在贵州省财政学校的3年学习后,8月开始在黔东南州财政局工作,任企财科工作员、科员。历任黔东南州财政局国资一科副科长、岑巩县县长助理、岑巩县科技副县长、岑巩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黔东南州发改委副主任、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2012年8月,担任镇远县委书记,贵州黔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20年4月,担任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3年6月21日,官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12月20日被双开。通报称:刘建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参加封建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损害群众利益,盲目举债上项目;丧失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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