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危害国安风险须时刻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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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资料图)

       李家超6月4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说,有关案件共47人被起诉,当中45人被定罪,显示犯罪计划的规模大和严重性。至于馀下两名被告,因为证据不足以令法庭肯定有参与串谋而未被定罪,律政司已向法庭表明上诉的意向。

       李家超指,法庭确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行的发生和存在,目的是破坏、摧毁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确立的现行香港特区政治制度和架构。

       他说,裁决更确立数项重要原则,其一为颠覆国家政权罪行元素中的非法手段,不限于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或刑事罪行手段,应涵盖违反《基本法》的滥权行为等其他非法手段。

       其二,立法会议员应依据财政预算案,以及公共开支议案的利弊作审核和通过的考虑,此乃《基本法》第73条规定的宪制责任。无差别地否决政府的财政预算案或公共开支议案,迫使政府同意政治要求,明显违反《基本法》第73条规定,属于滥用权力,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中的非法手段。

       其三,涉及严重干扰、阻挠或破坏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行为,足以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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