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刷视频评论遭拘五天 网友:批评监督的尺寸不应由权力单方划定
众鸣新闻首席记者 骆闻
近日,据多家媒体报道:2023年7月5日,湖南湘阴县男子肖新良在一条30秒未剪辑的消防车救援视频字幕显示有人坠楼的评论区留言:“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其评论下收到一条IP属地显示为湖北的网友留言称“那你就不晓得吧!他好多姨妹子、舅子都是做广告公司的”。当年7月7日,肖新良发表的该条评论被湘阴县公安局认定为“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起哄闹事”为由构成寻衅滋事遭行政拘留五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肖新良对湘阴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执行期满后向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3年12月27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开庭进行审理作出“驳回肖新良的诉讼请求”的判决。
汨罗市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肖新良发表的评论意见与他人的恶意诋毁评论点赞具有延伸性、扩展性,对湘阴县委政府及领导个人产生了一致性的负面政治影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构成寻衅滋事。

肖新良的评论
肖新良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4月1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后,肖新良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25年6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撤销湘阴县公安局对肖新良的行政处罚,湘阴县公安局支付肖新良人身自由赔偿金2377.6元。

湖南省高院判决结果
众鸣新闻注意到,根据汨罗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指出的“肖新良发表的评论意见与他人的恶意诋毁评论点赞具有延伸性、扩展性,对湘阴县委政府及领导个人产生了一致性的负面政治影响”的表述,公开资料显示,肖新良因发表评论遭湘阴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时,李镇江任湘阴县县委书记,刘志忠任湘阴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4年1月22日,李镇江落马被查,同年7月13日李镇江通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李镇江身为县委主要负责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政绩观偏差,亦官亦商,追名逐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干扰巡视工作,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安排私营企业主提供宴请,在全县“群众主题活动”中搞形式主义;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通过买卖文物获利;工作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以借为名”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镇江落马不久的2024年6月,时任湘阴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刘志忠随之落马。2024年12月,刘志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李镇江(资料图)
针对肖新良发表评论被湘阴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被湖南高院撤销一事,有网友撰文评论和追问:公权力的谦抑才是法治文明的刻度尺。批评、监督的尺度不应由权力单方面划定,而应由法律公正衡量。普通百姓都知道,肖新良的舆论监督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为何湘阴县公安局不知道?湘阴县公安局不知道,为何汨罗市人民法院也不知道?汨罗市人民法院不知道,为何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样不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