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桐梓县村民组之间争议的山林林地,权属政府依法依规作出裁决
大众新闻报记者 陈军 骆闻
三年前的2021年1月,大众新闻报记者以题为《贵州桐梓县木瓜镇与黄莲乡两村之间争议的山林林地,权属应该归谁》,关注贵州省桐梓县木瓜镇幸家村与黄莲乡后深溪村村民组之间争议的石笋山林土地权属历史纠纷。
2024年1月26日,木瓜镇幸家村村民幸先生告诉记者:2023年12月26日,桐梓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对争议林地权属作出裁决,两地村民组之间的纠纷终于划上句号。
争议林地权属一波三折
2021年1月记者在桐梓县采访时,木瓜镇幸家村多位村民告诉记者:2008年国家实施林权改革制度,位于桐梓县木瓜镇幸家村与黄莲乡后深溪村交界处的石笋(以前地名叫大沙塆)山林林地,历来是属于木瓜镇幸家村村民所有。

石笋山林
在林改时,黄莲乡后深溪村便说是他们的,为此幸家村与后深溪村因山林权属问题发生争议。由于当时幸家村的原始证据放置具体位置不详一时又找不到,黄莲乡后深溪村在幸家村拿不出相关依据时,2013桐梓县人民政府根据黄莲乡后深村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将争议的石笋山林林地的权属确认给黄莲乡后深溪村。
石笋山林林地的权属确认后,2014年木瓜镇幸家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撤回复议。2018年,幸家村田坝组村民在拆除旧房时,意外在墙缝里发现争议山林1954年桐梓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还有1979年发生争议时签订的权属协议书。
据1949年出生的幸家村幸汤勤老人介绍:1979年,后深有村民偷砍了争议林地的木材,那时候的水银公社就是现在的木瓜镇,白露公社就是现在的黄莲乡。当时的公社书记、大队和生产队长还有见证人等就到现场处理并签署了协议和处理协议终止纠纷。幸汤勤老人是当时协议的起草人和当事之一,当时签订协议的当事人大多都不在了,现在后深那边只有1936年出生的兰兴恩,幸家村这边也只有他。当时处理好后就把材料甩给生产队长,没有再过问。

1979年签署的协议书(受访者供图)
当年印有“桐梓县水银公社管理委员会”信签纸上,手写协议书内容显示:“关于白露公社新台大队大关生产队大坪生产队水银公社新民大队田坝生产队有山林土地纠纷问题,经双方公社大队生产队和证人协商解决如下:我们是本着安定团结三要三不要的基本原则以三证为依据,达到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工作、有利于生产,通过协商双方共同亲临工地把踏界定案。一、大关队和新台大队田坝生产队土地,地名大沙湾界址以北面往南面看(从河这面看过河那面)上是周老岩直下抵白岩湾跟湾直下抵河心,左面是新民大队田坝生产队所有,右面是由新台大队大关生产队所有,双方彩踏后互不侵犯,今后哪方违犯其后果由违犯方负责其一切后果。二、地名水凼于是新台大队大坪生产队与新民大队田坝生产队土地山林界址,北往南看以石省当心直下,上抵岩脚,左是大坪生产队所有,右面属于于新民大队田坝生产队所有,经后互不侵犯,如有侵犯,后果由侵犯者负责一切后果。”
2018年8月17日,幸家村向桐梓县人民政府提交争议林地确权申请,申请撤销2013年9月4日作出的《林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决定书》和确认争议林地的所有权属于幸家村。
2018年11月20日,桐梓县人民政府就木瓜镇幸家村提交的林地确权申请书面回复:对于争议地权属,2013年9月4日作出的[2013]第6号《林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决定书》已经予以明确并早已生效,确权申请不予受理。
2019年2月25日,幸家村将桐梓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黄莲乡后深溪村列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决撤销桐梓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11月20日作出的《关于“石笋”林地权属问题的回复》,受理幸家村提出的关于争议山林林权确权申请。
法院一审二审认为:幸家村的“请求依法判决撤销桐梓县人民政府2018年11月20日作出的《关于“石笋”林地权属问题的回复》”诉讼请求,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裁定驳回。
新证据出现桐梓县人民政府撤回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撤销行政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2021年11月2日,桐梓县人民政府根据黄莲乡后深溪村村委会的申请和木瓜镇幸家村村委会提交的新证据(1979年发生争议时签订的权属协议书),就争议的石笋林地权属撤销2013年9月4日作出的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桐梓县人民政府再作裁定多年权属争议尘埃落定
2021年12月2日,桐梓县人民政府撤销2013年9月4日作出的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后,经组织多方听证,桐梓县人民政府认为:本着尊重历史和现实情况,遵循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有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原则,2023年12月26日,桐梓县人民政府决定:
一、“石笋”争议区域内四至界址为“东抵后深溪河,南抵石笋当心直下抵后深溪河、上抵岩贤界、西抵以周老岩往南至以石笋当心上抵岩贤交叉处岩贤为界,北抵以周老岩直下抵白岩湾直下后抵后深溪河”的林地所有权属于木瓜镇幸家村田坝组。
二、“石笋”争议区域内四至界址为“东抵后深溪河,南抵大沙湾大沟直下接水凼子界址点(后深溪河),西抵以石笋当心上抵岩贤交叉处岩贤母猪湾与大沙湾大沟交叉处岩脚为界,北抵以石笋当心直下抵后深溪河、上抵岩脚为界”的林地所有权属于黄莲乡后深溪村小寨组。

裁定结果(受访者供图)
幸先生还告诉记者:截止目前,桐梓县人民政府就争议林地权属作出的行政裁决书,未收到任何一方的复议申请。本次桐梓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裁决,是按照1979年签订的协议进行裁决,得益于多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力亲为,多年的权属争议终于尘埃落定。
2021年1月,记者在争议区域了解情况的时候,目睹当地林地植被覆盖保护完好,穿行在林中,数只野猴在头顶树枝打闹嬉戏。站在黄莲乡后深溪村半山腰远眺,形状石笋的岩石矗立在云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