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重庆市铜梁区法院对审理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有错不纠

       大众新闻报首席记者熊宇 骆闻 记者赵宇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纠错机制则是这道防线的“安全阀”。早期的2025年3月14日,大众新闻报以《事发重庆铜梁!土地租赁合同遭遇解除当事人投资打水漂》为题,对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判决丁银华与鹏程物资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存在不公的情况进行监督。然而一年多以来,投诉人称该案判决的纠错“安全阀”已然失灵,司法公正的底线正被无情突破。

       判决违法,证据链完全断裂

       根据投诉人提供的铜梁区人民法院(2022)渝0151民初3021号判决书显示,案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铜梁区人民法院认为:鹏程公司已经举示《关于鹏程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地块的情况报告》、抄告单、《铜梁区政府关于铜梁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方案(2021年版)的批复》、规划图,即铜梁区政府欲将案涉场地统一规划并交由龙廷公司实施建设二手车交易市场,符合合同约定“如遇国家或公司政策调整等因素发生变化,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协议自行终止.”解除合同之情形。即鹏程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协议》的意思表示于该日送达丁银华。据此,鹏程公司本诉请求确认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于2022年4月8日解除,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判决解除合同。

图片1.jpg

(法院将领导批示抄告单作为征地批文文件判决的依据)

       当事人投诉后记者调查却发现,铜梁区法院以“政府规划调整”为由判决解除合同,但其所依据的仅是一份不具备征地法律效力的请示报告、内部抄告单与规划图纸。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征收与国有土地收回,该请示报告仅仅只能作为一个内部工作流程的文件,对外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该请示文件提交相关的征地材料取得重庆市政府的正式批文,并由区政府发布征收公告,方能对外产生法律效力。

图片2.jpg

(法院认定解除合同合法的通知书)

       而案涉铜府发〔2022〕89号征地红线图,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根本未包含鹏程公司土地。所谓“政府规划”,仅为内部意向,连征收程序的门槛都未触及。法院将行政机关内部文件当作合法解除合同的依据,本质上是用司法权为违法行政“背书”,让法律条文沦为一纸空文。

       巧取豪夺,资本与权力“摘桃子”

       业主丁银华等人耗时数年、斥资上百万平整土地,即将经营获利时,身为国有控股企业的鹏程公司与当地街道,突然以“政府规划”为名强行解约,意图不花分文“捡现成”。更讽刺的是,涉案土地如今已被他人用作停车场与二手车市场——所谓“公共利益”,不过是掠夺民间投资的遮羞布。

图片3.jpg


图片4.jpg

(鹏总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法院判决书内容)

       从村拒收租金、强制解约,到法院采信无效证据、枉法裁判,再到国企公然拒绝补偿,整条链条环环相扣,赤裸裸地展现着“权力通吃”的恶劣生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被肆意践踏,法治精神被公然嘲弄。

         纠错失灵司法公信荡然无存

       案件判决后,当事人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事后多方反映、书面汇报、短信沟通,记者与当事人历时两年多奔走呼告,当地政法委也将记者反映的情况向法院进行了通报,事后,媒体对此事也作出了相关的监督报道。但铜梁法院始终“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图片5.jpg

(村社依据铜府发[2022]89号征地批文解除租赁合同告知书)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生效裁判发现错误,应当启动再审;当事人也有权要求判后答疑。但在铜梁,法定纠错程序形同虚设,内部监督沦为摆设。面对当事人合理合法的质疑、新闻媒体的正当监督,当地政法委领导的批示,铜梁法院选择视而不见、置之不理,这种漠视群众合理诉求、无视司法监督的态度,早已背离了司法机关的初心使命,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严重透支。

图片6.jpg

(红色部分为铜府发[2022] 89号征地批文征地范围)

       更令人费解的是,当地公证处针对同一案件的公证提存业务,竟对当事人与国企实行双重标准:驳回丁银华的租金提存申请,却顺利为鹏程公司办理保证金提存;村社紧随其后直接下达解约通知,种种反常操作,让普通投资者处处陷入被动,全程遭受不公平对待,司法公正的天平从一开始就发生了严重倾斜。

       错案不纠,毁掉的是营商环境与法治根基

       司法裁判的意义,是定纷止争、化解矛盾,而非制造矛盾、激化冲突。反观此案,铜梁法院的错误判决,不仅没有解决合同纠纷,反而衍生出更多问题:投资人辛辛苦苦垫资上百万平整场地的投资,因一纸判决违法解除合同,导致投资血本无归;由于合同的违法解除,投资人与他人签订的出租土地合同无法履行造成其他法律纠纷,以至于基层矛盾不断升级不断增多;由于国企依托法院以判决的形式违法解除合同,司法局公证处办理公证提存被区别对待,导致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

图片7.jpg

(鹏程物资公司向法庭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范围结合图)

       铜梁区在近几年大力提倡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民间投资,出台了大量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职能部门做好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进行亲商、爱商、优商。可实际行动却在纵容国企“摘桃子”、默许司法不公。试问,连合法的租赁关系、投入的巨额资金都得不到法律保护,这样恶劣的司法环境,谁还敢来铜梁投资兴业?谁还愿意相信当地法治环境的公平正义?一个无视法律规定、漠视群众利益受损、有错不纠的司法机关,不仅无法守护法治的公平正义,反而会成为破坏地方发展、伤害群众感情的“绊脚石”。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司法机关必须坚守的底线。铜梁法院对明显存在的证据瑕疵而故意采信、对错误适用法律条款而作出错误判决的案件却拒不纠错,对当事人的多次反映的合理诉求拒不回应,这是对法律权威的挑衅,更是对群众合法权益的漠视。

图片8.jpg

(涉案土地平整前的状况)

       我们希望铜梁区法院正视案件存在的问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及时纠正错误判决,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说法,给社会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同时,也期待相关监督部门介入调查,严查案件背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司法不公等问题,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挽回地方法治形象。

       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群众的权益不容侵犯。对于此事和其他对铜梁法院监督报道案件的后续进展,本报将持续跟踪关注,始终站在维护公平正义的立场,紧盯问题整改,直至正义得到彰显!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